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布《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ye) 的發展與(yu) 進步》白皮書(shu) 。全文如下:
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ye) 的發展與(yu) 進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25年3月
目錄
前言
一、西藏人權事業(ye) 波瀾壯闊的發展曆程
——和平解放奠定西藏人權事業(ye) 發展根基
——民主改革實現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
——改革開放為(wei) 西藏人權事業(ye) 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新時代開啟西藏人權事業(ye) 全麵發展新篇章
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真實管用
——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全麵實行
——選舉(ju) 權和被選舉(ju) 權嚴(yan) 格保障
——知情權和參與(yu) 權充分保障
——表達權和監督權有效保障
三、經濟社會(hui) 權利保障水平全麵提升
——適當生活水準權保障顯著提高
——受教育權保障更加充分
——工作權保障切實有效
——健康權保障更加均衡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全民覆蓋
四、文化權利保障持續加強
——各民族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傳(chuan) 承保護
——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學習(xi) 使用藏語言文字權利有效保障
五、宗教信仰自由有力維護
——宗教活動依法開展
——活佛轉世傳(chuan) 承規範有序
——宗教活動場所條件顯著改善
——教職人員社會(hui) 保障進一步完善
——宗教教育與(yu) 現代教育模式有效銜接
六、環境權利保障充分有效
——環境權利保障製度更加健全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不斷完善
——環境監測實現常態化
——城鄉(xiang) 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生態補償(chang) 製度有效落實
七、特定群體(ti) 權利平等保障
——婦女權利保障水平全麵提升
——兒(er) 童權利保障力度不斷加大
——老年人權利保障成效顯著
——殘疾人權利保障更加有力
八、人權法治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科學立法體(ti) 現尊重和保障人權
——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人權執法司法保障有力推進
——人權教育培訓和知識普及廣泛開展
結束語
前言
實現人人充分享有人權,是人類社會(hui) 的共同追求,也是包括西藏各族人民在內(nei) 的全體(ti) 中國人民的奮鬥目標。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始終重視西藏工作,不斷豐(feng) 富和發展治藏方略,采取切實有力舉(ju) 措,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充分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的基本權利。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wei) 新時代黨(dang) 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內(nei) 容,融入西藏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麵,奉行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人權理念,堅持以發展促人權,大力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協調增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hui) 、文化權利,努力促進人的全麵發展和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推動西藏人權事業(ye) 取得全方位進步、曆史性成就。
今天的西藏,政治安定、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hui) 和諧、宗教和順、環境友好、人民安居樂(le) 業(ye) ,創造了雪域高原上的人權保障奇跡。
一、西藏人權事業(ye) 波瀾壯闊的發展曆程
西藏人權事業(ye) 的發展,與(yu) 當代中國發展進程相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發展的必然結果。以西藏和平解放為(wei) 起點,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團結帶領西藏各族人民為(wei) 爭(zheng) 取人權、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發展人權不懈努力,西藏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和其他各項基本權利保障不斷向前推進。
——和平解放奠定西藏人權事業(ye) 發展根基
1951年和平解放之前的舊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權最為(wei) 嚴(yan) 重的地區之一。廣大農(nong) 奴和奴隸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沒有人身自由、財產(chan) 自由和思想自由,根本談不上做人的權利。政教合一的封建農(nong) 奴製以及帝國主義(yi) 侵略、奴役西藏和煽動“西藏獨立”的圖謀與(yu) 行徑,使西藏人民的生存權得不到保障,發展權難以實現。
政教合一的封建農(nong) 奴製粗暴踐踏人的尊嚴(yan) ,嚴(yan) 重窒息社會(hui) 生機和活力。占總人口95%以上的農(nong) 奴和奴隸一無所有,隻能依附於(yu) 農(nong) 奴主,無條件服從(cong) 命令和要求。農(nong) 奴主可以隨意買(mai) 賣、轉讓、贈與(yu) 、交換農(nong) 奴和奴隸,也可以對他們(men) 施加剜目、割舌、砍手、剁足等酷刑。農(nong) 奴和奴隸的生死、婚姻、遷徙等都受到農(nong) 奴主的控製,承受著沉重的賦稅、勞役和高利貸盤剝,成年累月辛勤勞動,卻連溫飽也得不到保障。
近代以來,英國兩(liang) 次武裝入侵西藏,嚴(yan) 重破壞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踐踏西藏人民的生存權,損害西藏人民的經濟社會(hui) 等各項權利。帝國主義(yi) 勢力一手炮製所謂“西藏獨立”問題,幹涉中國內(nei) 政,扶植西藏地方分裂勢力,對抗中央政府。曆史證明,所謂“西藏獨立”問題完全是帝國主義(yi) 侵略中國的產(chan) 物。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當時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權代表在北京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guan) 於(yu) 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使西藏擺脫了帝國主義(yi) 勢力的侵略及其政治、經濟羈絆,有力維護了中國的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為(wei) 西藏與(yu) 全國一起實現共同進步和發展創造了基本前提,為(wei) 西藏人權事業(ye) 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民主改革實現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
和平解放後,中央對西藏投入大量財力、物力和人力支持,推動了西藏經濟、社會(hui) 、文化事業(ye) 發展。然而,西藏反動上層為(wei) 了維護農(nong) 奴主階級的既得利益和特權,根本反對改革,企圖永遠保持封建農(nong) 奴製,蓄意破壞《十七條協議》,策劃實施了一係列分裂祖國的活動,並於(yu) 1959年3月10日發動全麵武裝叛亂(luan) ,圖謀把西藏從(cong) 祖國分裂出去。為(wei) 維護國家統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采取果斷措施,與(yu) 西藏人民一道堅決(jue) 平息了叛亂(luan) ,並進行了一場徹底摧毀封建農(nong) 奴製度的民主改革運動。
民主改革廢除了政教合一製度,實現了政教分離,西藏社會(hui) 製度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廢除了生產(chan) 資料封建領主所有製,確立了農(nong) 牧民個(ge) 體(ti) 所有製;廢除了對“三大領主”的人身依附,農(nong) 奴和奴隸獲得人身自由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隨後西藏各地開展普選,選舉(ju) 產(chan) 生了基層各級權力機關(guan) 和政府,廣大農(nong) 奴和奴隸徹底改變了昔日“會(hui) 說話的工具”的地位,第一次獲得了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成為(wei) 新西藏的主人。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成立,西藏實現從(cong) 政教合一的封建農(nong) 奴製轉向人民民主的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曆史性跨越,開始全麵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大批翻身農(nong) 奴和奴隸擔任了自治區各級政權機關(guan) 的領導職務。民主改革是推動西藏社會(hui) 發展和人權進步的劃時代重大曆史事件,也是人類文明發展史和世界人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yi) 的進步。
——改革開放為(wei) 西藏人權事業(ye) 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改革開放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社會(hui) 生產(chan) 力,也為(wei) 西藏人權事業(ye) 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西藏在改革開放的廣闊天地中走上了與(yu) 全國同步發展的軌道,各項人權邁上了高速發展的快車道。
從(cong) 改革開放至黨(dang) 的十八大召開前,黨(dang) 中央根據西藏實際,先後召開了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hui) ,適時確定了新時期西藏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發展規劃,確立了西藏從(cong) 加快發展到跨越式發展再到在科學發展的軌道上推進跨越式發展、從(cong) 基本穩定到長治久安的戰略目標。製定了一係列加快西藏發展的特殊優(you) 惠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國家直接投資建設項目、中央政府實行財政補貼、全國進行對口支援的全方位支持格局,有力推動了西藏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進步,顯著提高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充分保證了民族區域自治權利的實現。
——新時代開啟西藏人權事業(ye) 全麵發展新篇章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心係西藏各族人民,從(cong) 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的總要求出發,製定了西藏發展和穩定的大政方針。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親(qin) 自為(wei) 西藏工作把舵定向、謀篇布局,黨(dang) 中央先後召開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hui) ,明確新形勢下西藏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確立了新時代黨(dang) 的治藏方略,規劃實施了中央政府支持西藏的一大批重點建設項目,製定了惠及西藏各族人民的一係列特殊優(you) 惠政策,開啟了西藏人權事業(ye) 全麵發展新篇章。
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西藏各族幹部群眾(zhong) 團結一心、艱苦奮鬥,西藏人權事業(ye) 取得全方位進步、曆史性成就。新時代的西藏,社會(hui) 大局持續穩定向好、經濟建設全麵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民族和睦宗教和順、文化事業(ye) 繁榮進步、生態安全屏障日益堅實、依法治藏全麵推進,西藏各族人民與(yu) 全國人民一道迎來了從(cong) 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wei) 大飛躍,踏上了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新征程。
在推進西藏人權事業(ye) 發展的實踐中,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把馬克思主義(yi) 人權觀同中國具體(ti) 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相結合,總結團結帶領西藏各族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成功實踐,積累了推動西藏人權事業(ye) 發展的基本經驗:
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全心全意為(wei) 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根本宗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與(yu) 人民休戚與(yu) 共、生死相依。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人的不懈追求。西藏人權事業(ye) 能取得全方位進步、曆史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堅強領導。隻有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才能真正實現和保障西藏人民當家作主,才能維護好、發展好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為(wei) 西藏的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尊重人民主體(ti) 地位。人民性是中國人權發展道路最顯著的特征。人權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數人享有的特權,而是廣大人民群眾(zhong) 享有的普惠性人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人權理念,充分激發西藏各族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人民成為(wei) 人權事業(ye) 發展的主要參與(yu) 者、促進者、受益者。
堅持從(cong) 西藏實際出發。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立足西藏實際,走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發展路子,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所有發展都賦予民族團結進步的意義(yi) ,都賦予維護統一、反對分裂的意義(yi) ,都賦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義(yi) ,都有利於(yu) 提升各族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以生存權、發展權為(wei) 首要的基本人權。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權的基礎,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西藏人民的生存權、實現西藏人民的發展權作為(wei) 第一要務,堅持發展為(wei) 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著力解決(jue) 西藏各族人民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著力解決(jue) 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wei) 安全的發展。
堅持以安全守護人權。西藏是重要的國家安全屏障和生態安全屏障,是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的重點地區。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把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作為(wei) 西藏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把反分裂和維護國家安全作為(wei) 保障民生的基礎工作,推動西藏社會(hui) 大局持續穩定向好,確保邊疆鞏固、邊境安全,以安全穩定的環境為(wei) 人權事業(ye) 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奠定堅實基礎。
堅持依法保障人權。法治是人權最有效的保障。西藏堅持依法治藏,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實現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享有平等參與(yu) 管理國家事務和自主管理本地區、本民族事務的權利。堅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西藏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ge) 環節,不斷提升西藏人權法治化保障水平,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
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真實管用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堅持將民主價(jia) 值和理念轉化為(wei) 科學有效的製度安排和具體(ti) 現實的民主實踐,全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參與(yu) 民主選舉(ju) 、民主協商、民主決(jue) 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人民當家作主的內(nei) 涵不斷豐(feng) 富、渠道不斷拓寬、效能不斷提升,西藏人民依法享有更加廣泛充分、真實具體(ti) 、有效管用的民主權利。
——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全麵實行
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區、本民族事務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中有藏族公民擔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區主席由藏族公民擔任。目前,西藏省級少數民族幹部有26名,地廳級少數民族幹部有512名,地(市)、縣(區、市)黨(dang) 政正職由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幹部擔任,鄉(xiang) 鎮(街道)黨(dang) 政班子中少數民族幹部占57.17%以上。在山南、林芝、昌都三市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共設立8個(ge) 民族鄉(xiang) ,其中門巴族鄉(xiang) 5個(ge) 、珞巴族鄉(xiang) 3個(ge) ,依法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平等參與(yu) 管理地方事務的政治權利。
——選舉(ju) 權和被選舉(ju) 權嚴(yan) 格保障
在西藏,年滿18周歲的公民依法享有選舉(ju) 權和被選舉(ju) 權,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各民族公民直接選舉(ju) 縣(區、市)、鄉(xiang) (鎮)人民代表大會(hui) 代表,在此基礎上逐級選出市、自治區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代表,參與(yu) 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民主選舉(ju) 具有廣泛性、平等性、真實性、發展性。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西藏進行的兩(liang) 次縣、鄉(xiang) 換屆選舉(ju) 中,90%以上的選民參加了縣、鄉(xiang) 直接選舉(ju) ,有些地方參選率達到100%。當前,西藏共有四級人大代表42153名,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占89.2%,與(yu) 2016年換屆選舉(ju) 相比,2021年換屆選舉(ju) 中增加縣鄉(xiang) 人大代表名額近6500名。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共有428名代表,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共280人,占65.42%。西藏共有25名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17名,占68%,門巴族、珞巴族等人口較少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實行基層群眾(zhong) 自治,嚴(yan) 格規範村(居)民大會(hui) 和選舉(ju) 委員會(hui) 組建、選民登記、推薦提名、候選人確定、投票選舉(ju) 等環節,2021年圓滿完成5535個(ge) 村(社區)“兩(liang) 委”換屆選舉(ju) 工作。
——知情權和參與(yu) 權充分保障
信息公開持續推進。西藏各級政府不斷完善政務公開製度體(ti) 係,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ti) 、政府公報等載體(ti) ,圍繞社會(hui) 關(guan) 切,發布相關(guan) 文件,做到法定主動公開內(nei) 容全部公開。為(wei) 健全村務公開製度,2019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西藏自治區村務公開辦法》,要求村委會(hui) 通過村務公開欄、村民代表會(hui) 議、網絡、廣播、手機短信、微信、“明白卡”等途徑實現村務公開全覆蓋。
民主參與(yu) 形式和渠道不斷豐(feng) 富。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hui) 在全區設立10個(ge) 基層立法聯係點,將其建成廣泛聯係群眾(zhong) 、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載體(ti) 。完善人大代表聯係人民群眾(zhong) 工作辦法,支持和鼓勵各級代表廣泛深入聯係和接待選民,圍繞鄉(xiang) 村振興(xing) 、農(nong) 牧民增收、非公有製經濟發展、高校畢業(ye) 生就業(ye) 等重點工作,傾(qing) 聽群眾(zhong) 心聲,幫助解決(jue) 問題。截至2024年底,西藏共創建790個(ge) “人大代表之家”,所有村(社區)都設有人大代表聯絡站、人大代表聯係群眾(zhong) 活動室,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有效平台,人民代表大會(hui) 閉會(hui) 期間代表履職活動更加常態化、規範化、製度化。完善農(nong) 村村民代表會(hui) 議、城市社區居民代表大會(hui) 、職工代表大會(hui) 製度,健全基層選舉(ju) 、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製,推動基層民主實踐更加廣泛真實生動。
協商民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西藏各級政協組織堅持黨(dang) 的領導、統一戰線、協商民主有機結合,創新協商形式、豐(feng) 富協商內(nei) 容、搭建協商平台,廣泛吸收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形成以政協全體(ti) 會(hui) 議為(wei) 龍頭,專(zhuan) 題議政性常委會(hui) 會(hui) 議和專(zhuan) 題協商座談會(hui) 為(wei) 重點,提案辦理協商、界別協商、對口協商等為(wei) 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29名住藏全國政協委員中,少數民族委員占比93.1%。政協第十二屆西藏自治區委員會(hui) 共有委員429名,其中黨(dang) 外委員占比59.91%。74個(ge) 縣(區、市)政協組織全覆蓋,政協委員超過8000名,其中85%是少數民族。政協西藏自治區委員會(hui) 在2013年至2024年間共收到提案5095件,立案4920件,辦複率100%;2018年至2024年間形成報告、決(jue) 議、倡議書(shu) 159份。
——表達權和監督權有效保障
表達和監督渠道更加多樣化。西藏在辦好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傳(chuan) 統媒體(ti) 的同時,創建各種形式的網絡平台,不斷拓展公民的表達渠道。規範開展政務服務監督舉(ju) 報和評估評價(jia) ,開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推動《信訪工作條例》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帶頭接待群眾(zhong) 來訪,主動下基層接訪,打通服務群眾(zhong) 的“最後一公裏”。積極拓寬網上信訪製度,形成信訪事項網上辦理、網上流轉的工作機製。2022年3月,西藏自治區信訪局推出“藏易訪”等微信公眾(zhong) 號和手機APP,網上信訪更加方便更受歡迎。
民主監督更加全麵。西藏自治區充分發揮人大監督、法律監督、信訪舉(ju) 報、政協民主監督、社會(hui) 輿論監督等的作用。2018年至2024年,西藏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聽取和審議相關(guan) 工作報告199項,檢查59件(次)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調研146次,提出有關(guan) 意見建議1296條;組織在藏全國人大代表和自治區人大代表參與(yu) 執法檢查、專(zhuan) 題調研和集中視察975人次,保障各族人民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2018年至2024年,西藏自治區政協省級領導帶隊開展專(zhuan) 題監督檢查49次,發現並協調解決(jue) 問題353個(ge) 。組織政協委員緊扣群眾(zhong) 關(guan) 心的熱點和社會(hui) 治理的難點深入調研,以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等方式開展民主監督。拉薩融媒開通《問政拉薩》欄目,聚焦人民群眾(zhong) “急難愁盼”問題和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的民生問題進行問政、展開監督。
三、經濟社會(hui) 權利保障水平全麵提升
西藏堅持以發展促人權,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通過發展全麵提升經濟社會(hui) 權利保障水平,西藏人民的適當生活水準權、受教育權、工作權、健康權、社會(hui) 保障權得到更充分保障。
——適當生活水準權保障顯著提高
絕對貧困得到曆史性消除。西藏曾經是全國貧困發生率最高、貧困程度最深、扶貧成本最高、脫貧難度最大的深度貧困地區。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西藏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大力實施產(chan) 業(ye) 發展、易地搬遷、生態補償(chang) 、教育發展、社會(hui) 保障兜底等脫貧措施,截至2019年底,累計實現62.8萬(wan)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此後,黨(dang) 和政府繼續實施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2024年,西藏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增長12.5%以上。
適足住房權得到保障。2006年至2024年,中央和西藏共下達補助資金372.63億(yi) 元,不斷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在城鎮,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16.19萬(wan) 套、周轉房9.58萬(wan) 套、棚戶區改造24.26萬(wan) 套、保障性租賃住房0.14萬(wan) 套。每年約1萬(wan) 人享受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在鄉(xiang) 村,開展生態保護搬遷、易地扶貧搬遷和農(nong) 村危房改造等重點工程。在前期完成46萬(wan) 多戶農(nong) 牧民住房改善工程的基礎上,2016年以來,又完成11.08萬(wan) 戶農(nong) 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48.66萬(wan) 戶農(nong) 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確保農(nong) 牧民住房安全。2024年,農(nong) 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麵積達到41.32平方米,較2012年增加11.74平方米。西藏各族人民普遍實現了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改善交通便利居民出行。2012年至2024年,西藏累計完成公路交通固定資產(chan) 投資4019.25億(yi) 元,建設一批交通重點工程。西藏鐵路運營裏程從(cong) 2012年的701公裏增加到2024年的1359公裏。國際國內(nei) 航線達到183條,通航城市78個(ge) 。公路總裏程從(cong) 2012年的6.52萬(wan) 公裏增加到2024年底的12.49萬(wan) 公裏。農(nong) 村、山區公路條件全麵改善,截至2024年底,鄉(xiang) 鎮、建製村通達率達100%,通暢率分別達97.99%和86.05%。2012年至2024年,農(nong) 村公路裏程從(cong) 5.32萬(wan) 公裏增加到9.48萬(wan) 公裏,高等級公路裏程從(cong) 38公裏增加到1196公裏。所有縣(區、市)、623個(ge) 鄉(xiang) 鎮、3869個(ge) 建製村通客車。交通便民舉(ju) 措更有溫度,西藏7地(市)與(yu) 全國329個(ge) 城市公交一卡通實現互聯互通,全麵實行60歲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車免費政策。
用電難問題得到根本性解決(jue) 。2011年以來,西藏重點解決(jue) 無電地區電力建設,並著力發展水能、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清潔能源裝機占比超過95%。2020年12月,平均海拔超過4500米的阿裏聯網工程建成投運,實現了建設西藏統一電網以及大電網對全區74個(ge) 縣(區、市)與(yu) 主要鄉(xiang) 鎮全覆蓋的目標。用電人口從(cong) 2012年的175萬(wan) 人增加到2024年的近350萬(wan) 人,供電可靠率達到99.6%。2024年西藏人均電力消費4404.8千瓦時,相較2012年同比增長162.89%。
電信普惠服務向好向優(you) 發展。西藏持續推進數字西藏、智慧西藏建設,截至2024年,西藏所有行政村實現光纖和4G網絡通達,10G PON及以上端口規模達8.1萬(wan) 個(ge) ,千兆光纖網絡覆蓋287萬(wan) 戶家庭,固定互聯網寬帶接入用戶159.2萬(wan) 戶。5G基站總數達17881個(ge) ,實現所有鄉(xiang) 鎮、70%的行政村通達5G網絡,移動互聯網用戶達331.4萬(wan) 戶,5G移動電話用戶達214萬(wan) 戶,占移動電話用戶總數的60.5%。移動流量資費水平從(cong) 2015年末的128.1元/G下降至2024年末的1.8元/G,降幅達到98.6%。城鄉(xiang) 居民普遍享用快速優(you) 質的信息服務,促進了信息平等共享。
——受教育權保障更加充分
教育保障水平不斷提升。西藏積極順應各族人民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期待,2012年以來,先後11次提高對農(nong) 牧民子女和城鎮困難家庭子女“包吃、包住、包基本學習(xi) 費用”經費標準,目前年生均標準達到5620元(含營養(yang) 改善計劃資金1000元)。2014年至2024年,西藏累計投入財政性教育經費3022.5億(yi) 元。截至2024年,西藏共有各級各類學校3618所,教職工9.66萬(wan) 名,在校生總數達到97萬(wan) 人,超過西藏總人口的1/4。2024年投入建設資金2.54億(yi) 元,新建、改擴建幼兒(er) 園25所,建立起了地(市)、縣、鄉(xiang) 、村四級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目前西藏共有2474所幼兒(er) 園。持續實施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you) 秀教師定向培養(yang) 計劃、中小學幼兒(er) 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職業(ye) 院校教師素質提升計劃、高海拔艱苦邊遠地區教師定向培養(yang) 計劃、鄉(xiang) 村教師支持培養(yang) 計劃等,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ti) 水平。
教育普及水平實現曆史性跨越。2012年起,西藏在全國率先實行15年公費教育。截至2024年,學前教育毛入園率、九年義(yi) 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分別為(wei) 91.33%、97.86%、91.56%、57.81%,教育主要指標均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西藏每10萬(wan) 人中擁有大學文化程度人數由2010年的5507人上升到2020年的11019人。
學校寄宿服務有效解決(jue) 偏遠農(nong) 牧區學生上學不便問題。針對一些地區海拔極高、自然條件艱苦、人口居住極為(wei) 分散、上下學路途遙遠的情況,西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yi) 務教育法》,采取與(yu) 全國其他省區市相同做法,部分學校提供寄宿服務,實行“包吃、包住、包基本學習(xi) 費用”政策。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是否寄宿,學生周末、節假日可以回家,家長參與(yu) 寄宿生活的管理和規劃,最大限度保障各族學生平等享受高質量教育的權利。
——工作權保障切實有效
完善就業(ye) 服務。西藏實行城鄉(xiang) 統一的免費公共就業(ye) 服務製度,提供職業(ye) 介紹、職業(ye) 指導、求職登記等服務。廣泛開展職業(ye) 技能培訓,16周歲以上有就業(ye) 意願和培訓需求的城鄉(xiang) 勞動者均可申請參加職業(ye) 技能培訓。製定培訓就業(ye) 計劃時充分尊重群眾(zhong) 意願和需求,城鄉(xiang) 勞動者可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機構。2024年城鎮新增就業(ye) 5.1萬(wan) 人。城鎮調查失業(ye) 率低於(yu) 全國平均水平,零就業(ye) 家庭持續動態清零。
積極幫助農(nong) 牧民轉移就業(ye) 。采取多種政策措施鼓勵企業(ye) 吸納當地農(nong) 牧民就業(ye) ,農(nong) 牧民轉移就業(ye) 人數從(cong) 2012年的45萬(wan) 人增至2024年的64.8萬(wan) 人。2024年,西藏農(nong) 牧民轉移就業(ye) 勞務收入達到71.55億(yi) 元。各地(市)依托區外就業(ye) 服務站點,加強勞務協作,幫助農(nong) 牧區富餘(yu) 勞動力外出務工,積極解決(jue) 農(nong) 牧民在生活、住宿、往返、權益保障等方麵的問題。
多措並舉(ju) 增加高校畢業(ye) 生就業(ye) 機會(hui) 。拓寬就業(ye) 渠道,通過實施就業(ye) 見習(xi) 補貼、社會(hui) 保險補貼等政策,鼓勵各類企業(ye) 吸納區內(nei) 高校畢業(ye) 生就業(ye) 。支持高校、企業(ye) 建立創業(ye) 孵化基地等就業(ye) 服務平台,鼓勵自主創業(ye) ,對創業(ye) 的高校畢業(ye) 生補貼每人6萬(wan) 元啟動資金及每年最高2.4萬(wan) 元場地租金、水電費。應屆高校畢業(ye) 生就業(ye) 率連續多年保持在較高水平。
——健康權保障更加均衡
持續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深入開展健康西藏行動,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預防控製重大疾病,將主要健康指標納入經濟社會(hui) 發展總體(ti) 規劃。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從(cong) 2012年的25元提高到2024年的115元,中央財政按照80%的比例予以撥付,免費向西藏城鄉(xiang) 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西藏人均預期壽命由2010年的68.17歲提高到2020年的72.19歲。
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全覆蓋。2012年以來,國家和西藏落實投資近76億(yi) 元,基本建成自治區、地(市)、縣(區、市)、鄉(xiang) (鎮)、村(社區)五級衛生健康服務網絡,城市公立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設施設備更加完善,服務可及性便利性不斷提高。截至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總數達到7231家(含村衛生室5222家)、床位21551張、衛生技術人員29379人,分別比2012年增長29.79%、112.66%、159.42%。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衛生技術人員數、執業(ye) (助理)醫師數分別從(cong) 2012年的3.29張、3.67人、1.53人,增至2023年的5.90張、8.05人、3.34人。
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大幅提升西藏醫療服務能力。從(cong) 2015年起,全國17個(ge) 對口支援省市203家醫院選派2000餘(yu) 名專(zhuan) 家組團式幫扶西藏各級醫療機構,顯著提高了診療水平,為(wei) 西藏培養(yang) 本地醫務人員5536名。醫療機構年總診療人次由2012年的1167萬(wan) 增長到2023年的1570.57萬(wan) ,三級以上醫院從(cong) 3家增加到17家,遠程醫療服務實現鄉(xiang) 鎮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全覆蓋。
藏醫藥事業(ye) 獲得傳(chuan) 承發展。製定實施一係列傳(chuan) 承創新發展藏醫藥的政策,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推進藏醫醫療、教育、科研和產(chan) 業(ye) 發展。公立藏醫醫療機構數量、衛生技術人員及床位數由2012年的28家、2232人、1364張分別增至2024年的51家、5287人、3260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藏醫藥服務覆蓋率分別從(cong) 2012年的50%、71%、15%提高到2024年的100%、94.4%、50.04%。獲批全國首個(ge) 民族醫類國家醫學中心,建成國家民族醫臨(lin) 床研究基地和5個(ge) 國家臨(lin) 床重點專(zhuan) 科、17個(ge)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zhuan) 科,先後有3名藏醫專(zhuan) 家榮獲國醫大師稱號。持續推進藏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民族藥)工作。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全民覆蓋
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基本建成。截至2024年底,西藏各項社會(hui) 保險參保人數達763.22萬(wan) 人次,其中,企業(ye) 職工養(yang) 老保險41.50萬(wan) 人、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養(yang) 老保險29.98萬(wan) 人、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養(yang) 老保險175.53萬(wan) 人、工傷(shang) 保險77.92萬(wan) 人、失業(ye) 保險42.61萬(wan) 人、基本醫療保險346.45萬(wan) 人、生育保險49.23萬(wan) 人。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逐年提高,2024年已達到每人每年705元。城鄉(xiang) 居民參保人員住院產(chan) 生的合規醫療費用、門診特殊病合規醫療費用最高報銷比例達90%,普通門診起付標準降低至年度累計50元,報銷比例為(wei) 60%。大病專(zhuan) 項救治病種擴大到38種,比國家標準多8種。建成並上線全國互聯互通的西藏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全麵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單製結算”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城鄉(xiang)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持續提高、覆蓋麵不斷擴大。截至2024年,共有22203人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148435人納入農(nong) 村最低生活保障。2024年城市居民低保標準為(wei) 每月947元,農(nong) 村居民為(wei) 每年5340元。
四、文化權利保障持續加強
西藏高度重視各民族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保護、傳(chuan) 承和發展,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推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障藏語言文字學習(xi) 使用權利,西藏文化建設實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與(yu) 發展,有效保障了各族人民的文化權利。
——各民族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傳(chuan) 承保護
切實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保護和傳(chuan) 承。2012年至2024年,中央和西藏自治區財政累計投入專(zhuan) 項資金4.73億(yi) 元,用於(yu) 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代表性項目保護、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chuan) 承人記錄工作、開展傳(chuan) 習(xi) 活動及保護利用設施建設等。西藏現有各級各類代表性項目2760項,代表性傳(chuan) 承人1668名。《格薩(斯)爾》、藏戲和藏醫藥浴法已列入聯合國人類非遺代表作名錄,認定國家級生產(chan) 性保護示範基地5家、自治區級生產(chan) 性保護示範基地12家,命名8個(ge) 非遺特色縣鄉(xiang) 村、19個(ge) 非遺旅遊景區(點)、159個(ge) 非遺傳(chuan) 習(xi) 基地和153支民間藏戲隊,完成66名高齡國家級、8名自治區級代表性傳(chuan) 承人的搶救性記錄工作,設非遺工坊224家,各類非遺項目得到有效傳(chuan) 承、保護和發展。
妥善保護文物古跡。截至2024年12月,西藏調查登記各類文物點4468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373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70處),世界文化遺產(chan) 1處3個(ge) 點(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大昭寺),革命舊址155處,博物館陳列館紀念館43家,革命文物名錄155處。完成277處石窟寺等資源調查,15通碑刻石刻入選國家文物局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錄。2016年至2024年,累計投入資金28.42億(yi) 元,實施377個(ge) 文物保護維修項目。積極推進“考古中國”“高原大考古”重大項目,2016年至2024年,實施考古發掘項目102項,其中主動性考古發掘項目70項,搶救性發掘項目32項。舉(ju) 辦21個(ge) 文物展,推出10個(ge) 博物館“雲(yun) 展覽”。
科學保護古籍文獻。2018年底,西藏啟動了周期10年、計劃投資約3億(yi) 元的布達拉宮貝葉經等古籍文獻保護利用項目,目前已完成一期二期項目的驗收。西藏古籍保護中心創新古籍文獻保護手段,截至2024年12月,在全球“雲(yun) 共享”平台上傳(chuan) 珍貴古籍達6.7萬(wan) 餘(yu) 葉,完成1180家收藏單位18000餘(yu) 函古籍文獻的普查登記,305函古籍成功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累計修複近13990葉破損古籍文獻。2013年,國家組織實施《中華大典·藏文卷》重點文化工程,出版從(cong) 吐蕃時期至西藏和平解放前的藏文文獻典籍,目前已完成12種201卷,共約1.28億(yi) 字。2023年11月,出版了《藏醫藥文獻大全》(206冊(ce) ),收錄了藏醫藥古籍共3022種。
——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2012年以來,中央累計投資48.9億(yi) 元用於(yu) 西藏公共文化建設。截至2024年,西藏有博物館、陳列館、紀念館共43個(ge) ,圖書(shu) 館82個(ge) 、群藝館(文化活動中心)82個(ge) 、鄉(xiang) 鎮綜合文化站697個(ge) 、文化廣場1600餘(yu) 個(ge) ,為(wei) 74個(ge) 縣(區、市)配備舞台車、圖書(shu) 車,基本形成五級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創建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14個(ge) ,命名自治區級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89個(ge) 。2023年12月,西藏大劇院順利竣工啟用。
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可及性。基層文化服務隊伍持續壯大,西藏現有76個(ge) 縣(區、市)藝術團、153個(ge) 民間藏戲隊、395個(ge) 鄉(xiang) 鎮文藝演出隊和5492個(ge) 建製村(居)文藝演出隊,專(zhuan) 兼職文藝演出人員超過10萬(wan) 人,為(wei) 廣大農(nong) 牧民群眾(zhong) 提供“零距離”演出。農(nong) 村電影放映全麵實現數字化,478套數字電影放映設備每年放映6.3萬(wan) 餘(yu) 場電影。2024年,推出舞劇《雪山彩虹》、情景歌舞詩《藏東(dong) 兒(er) 女情》等千餘(yu) 部高質量文藝精品。創新推出“格桑花演出季”,開展話劇、歌舞晚會(hui) 、藏戲、音樂(le) 會(hui) 等各類文藝演出88場次,線上線下惠及各族群眾(zhong) 超百萬(wan) 人次。基層文化設施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建成6312個(ge) 縣鄉(xiang) 村三級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廣播、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分別達到99.54%、99.67%。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網絡不斷完善,各族人民均能享受公共文化服務。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信息化。實施智慧圖書(shu) 館和公共文化雲(yun) 建設,推動縣級圖書(shu) 館(文化館)總分館製建設試點。建成唐蕃古道、茶馬古道(昌都段)文物數字化展廳。利用新技術新媒體(ti) 傳(chuan) 播手段,麵向西藏各族人民常態化提供文藝演出網絡直播、在線學習(xi) 、活動培訓等文化服務。西藏各級公共文化機構年均開展文化惠民活動10萬(wan) 餘(yu) 場次,受益群眾(zhong) 近1500萬(wan) 人次。持續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先進文化陣地向基層延伸,逐步打通公共文化服務“最後一公裏”。
——學習(xi) 使用藏語言文字權利有效保障
在行政領域保障使用藏語言文字的權利。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hui) 通過的決(jue) 議、法規,西藏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下達的普發性文件、發布的公告同時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藏語言文字。
在出版、傳(chuan) 媒、生活等領域廣泛使用藏語言文字。截至2024年底,西藏公開發行藏文期刊17種、藏文報紙11種,累計出版藏文圖書(shu) 8794種、4685萬(wan) 冊(ce) 。在傳(chuan) 統報刊、廣播、影視和網絡的基礎上,發展藏語新媒體(ti) ,各種官方賬號和社交媒體(ti) 不斷湧現,大大開拓了藏語言文字使用的範圍。民族語言廣播節目年譯製時長超15000小時,民族語言電影年譯製超過80部,民族語言電視節目年譯製時長達7300小時。公共場所設施、招牌和廣告都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藏語言文字標識,藏語言文字在衛生、郵政、通信、交通、金融、科技等領域都得到廣泛使用。
在教育和術語標準化規範化領域保障學習(xi) 和發展藏語言文字的權利。西藏中小學校都開設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課程和藏語言文字課程。2015年底,我國第一個(ge) 少數民族文字的信息技術詞匯國家標準《信息技術 藏文詞匯》正式發布。全國藏語術語標準化工作委員會(hui) 先後於(yu) 2018年和2022年發布藏語新詞術語近1500條和2200條。2023年開通的漢藏對照術語查詢平台已建有30萬(wan) 條規範詞語數據庫。
五、宗教信仰自由有力維護
西藏全麵貫徹黨(dang) 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宗教信仰自由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有力維護了宗教和順、社會(hui) 和諧、民族和睦。
——宗教活動依法開展
中國憲法明確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修訂實施的《宗教事務條例》強化了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權益的維護。藏傳(chuan) 佛教、伊斯蘭(lan) 教和天主教等多種宗教在西藏長期並存。西藏現有藏傳(chuan) 佛教宗教活動場所1700多處,僧尼約4.6萬(wan) 人;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群眾(zhong) 約1.2萬(wan) 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餘(yu) 人。西藏堅持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保護合法、製止非法、遏製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先後頒布實施《西藏自治區實施〈宗教事務條例〉辦法》《西藏自治區大型宗教活動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維護宗教領域正常秩序。公民一切正常宗教活動都由宗教團體(ti) 或公民自由自願進行,任何組織和個(ge) 人不得幹涉。信教群眾(zhong) 家中普遍設有經堂或佛龕,藏傳(chuan) 佛教寺廟學經、辯經、受戒、灌頂、修行等傳(chuan) 統宗教活動和寺廟學經考核晉升學位活動正常進行,雪頓節、燃燈節、薩嘎達瓦、轉山轉湖等1700多項宗教民俗活動循例舉(ju) 行。合法宗教活動得到有力保護,信教群眾(zhong) 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滿足。
——活佛轉世傳(chuan) 承規範有序
國家和西藏各級政府充分尊重藏傳(chuan) 佛教活佛轉世傳(chuan) 統,嚴(yan) 格落實《藏傳(chuan) 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依法規範活佛轉世管理。在佛教團體(ti) 的指導下,依照宗教儀(yi) 軌和曆史定製辦理藏傳(chuan) 佛教活佛傳(chuan) 承繼任事宜。2016年,上線“藏傳(chuan) 佛教活佛查詢係統”,實現國內(nei) 宗教教職人員身份信息互聯網查詢。截至2024年,已有93位新轉世活佛得到批準認定,活佛轉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得到有效維護。
——宗教活動場所條件顯著改善
依法有效保護藏傳(chuan) 佛教寺廟和文物古跡,持續提升宗教活動場所公共服務水平。在達龍寺、楚布寺等14家寺廟設立圖書(shu) 分館、非遺分館、古籍館和文物陳列館。2011年以來,統一維修改造寺廟僧舍,修建寺廟養(yang) 老院,提供醫療衛生服務,98%以上寺廟實現通路、通訊、通電、通水、通廣播電視,大力改善基礎設施,鞏固提升廣大僧尼學修生活條件。
——教職人員社會(hui) 保障進一步完善
全區僧尼納入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從(cong) 2015年開始,西藏積極推進寺廟衛生室建設和僧醫培養(yang) 工作,逐年提高寺廟僧尼社會(hui) 保障待遇,積極提供社會(hui) 公共服務。政府每年補貼2600多萬(wan) 元,實現僧尼醫保、養(yang) 老保險、低保、意外傷(shang) 害險和健康體(ti) 檢全覆蓋。
——宗教教育與(yu) 現代教育模式有效銜接
頒布《宗教院校管理辦法》,規範宗教院校管理,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學質量,加強宗教人才隊伍建設。全國共規劃建設中國藏語係高級佛學院、西藏佛學院等9座藏語係佛學院,總投資9.2億(yi) 元。有效銜接寺廟傳(chuan) 統學經體(ti) 係和“三級學銜”現代教育模式,西藏130名僧人獲得藏傳(chuan) 佛教最高學銜“拓然巴”學位,西藏佛學院及其10所分院現有學經僧人3000餘(yu) 人。整理出版藏文《中華大藏經(藏研版)》《雪域文庫》等文獻典籍,發行藏文《中華大藏經》電子版,印行藏傳(chuan) 佛教儀(yi) 軌、傳(chuan) 記、論著等經典的單行本,滿足僧尼和信教群眾(zhong) 的多樣化學修需求。積極推進藏傳(chuan) 佛教研究,藏傳(chuan) 佛教科研體(ti) 係日益完善。
六、環境權利保障充分有效
西藏始終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牢記“保護好青藏高原生態就是對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最大貢獻”的使命,在現代化建設中堅持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走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之路,不斷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推動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西藏成為(wei) 世界上生態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人民生態環境權利保障水平不斷提升。
——環境權利保障製度更加健全
2023年4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西藏自治區頒布《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冰川保護條例》,出台《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全麵貫徹實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決(jue) 定》《關(guan) 於(yu) 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hui)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 加快建設美麗(li) 西藏的決(jue) 定》。環境權利保障法製體(ti) 係不斷健全,為(wei) 保障各族人民環境權利提供了重要法律製度支撐。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不斷完善
西藏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47個(ge) ,總麵積達41.22萬(wan) 平方公裏。根據第二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西藏現有陸生野生脊椎動物1072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46種。已記錄有維管束植物7504種,其中西藏特有植物1075種,國家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169種。係統保護以33條重要河流為(wei) 主的江河源,實施拉薩河、年楚河、哲古湖等水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劃定河湖管理保護範圍,加強水源涵養(yang) 能力建設。設立三江源國家公園(唐北區域)。西藏主要江河、湖泊水質整體(ti) 保持良好,達到國家規定相應水域的環境質量標準。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顯示,西藏林地、草地、濕地、水域等生態功能較強的地類增加到108.11萬(wan) 平方公裏。
——環境監測實現常態化
西藏穩步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重點開展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空氣質量等監測網絡布點,持續開展川藏鐵路沿線、珠峰絨布河等典型區域環境監測。2016年以來,西藏環境空氣質量優(you) 良天數比例達99%以上,主要城鎮環境空氣質量整體(ti) 保持優(you) 良,7個(ge) 地(市)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國家二級及以上標準。2024年,拉薩市在全國168個(ge) 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位列第一名。珠穆朗瑪峰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在優(you) 良狀態,達到一級標準。
——城鄉(xiang) 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西藏製定出台《西藏自治區農(nong) 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li) 宜居示範村創建工作指導意見》《西藏自治區農(nong) 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li) 宜居示範村認定辦法》,劃定農(nong) 牧區人居環境工作的方向與(yu) 重點任務,解決(jue) 垃圾分類處理、汙水排放、農(nong) 業(ye) 麵源汙染等問題。截至2024年底,改造農(nong) 牧區戶用衛生廁所43萬(wan) 座,普及率達到80.3%,更多農(nong) 牧民群眾(zhong) 用上了幹淨整潔衛生的廁所,公共環境質量持續提升。通過人居環境整治、美麗(li) 鄉(xiang) 村建設等,基礎設施得到改善的同時,人民群眾(zhong) 的環保意識逐漸增強。2022年3月,總投資9.43億(yi) 元的拉薩市中心城區水係生態治理一期工程已完成,總投資24億(yi) 元的二期工程正在推進,通過水係連通、截汙、景觀提升,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在海拔4300米以下地區共消除“無樹村”1079個(ge) 、“無樹戶”10.47萬(wan) 餘(yu) 戶,全麵實現消除“無樹村”“無樹戶”目標。開展鄉(xiang) 村綠化美化行動,在2261個(ge) 行政村完成植樹造林1031萬(wan) 餘(yu) 株。開展拉薩南北山綠化工程等項目,共完成營造林1057.61萬(wan) 畝(mu) 、森林撫育382.64萬(wan) 畝(mu) 。通過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人均綠地麵積大幅提高,城鄉(xiang) 周圍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生態補償(chang) 製度有效落實
統籌生態保護與(yu) 民生改善。2017年,發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健全生態保護補償(chang) 機製的實施意見》,2018年至2024年,落實各類生態補獎資金953.96億(yi) 元。2021年以來,西藏落實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chang) 資金69.3億(yi) 元,1.78億(yi) 畝(mu) 國有林和非國有林得到有效管護,森林資源獲得顯著增長,210多萬(wan) 農(nong) 牧民從(cong) 中直接或間接受益。生態補償(chang) 製度增加了農(nong) 牧民的收入,有力提高了保護生態的積極性,促進了生態環境的改善。製定《西藏自治區生態崗位管理辦法(試行)》,通過設立生態崗位,推動生態領域綠色就業(ye) 、創業(ye) 和增收。2016年至2024年,年均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生態保護崗位51.6萬(wan) 個(ge) ,實現年人均收入3500元。
七、特定群體(ti) 權利平等保障
新時代中國人權保障平等惠及每一個(ge) 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對西藏婦女、兒(er) 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ti) 的權利保障,不斷完善權利保障機製,使各類特定群體(ti) 共享人生出彩和夢想成真的機會(hui) 。
——婦女權利保障水平全麵提升
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西藏自治區人大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不斷加大對婦女的權利保障力度。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西藏自治區婦女發展規劃(2021-2025年)》,規劃部署“十四五”時期婦女事業(ye) 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
婦女政治權利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明確規定,國家機關(guan) 、社會(hui)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保障婦女參加管理國家和社會(hui) 事務的政治權利。西藏出席黨(dang) 的二十大代表、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女性占比分別為(wei) 36.6%、28%和22.6%。出席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dang) 代會(hui) 代表、十二屆自治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女性占比分別為(wei) 32.4%、30.6%和28.1%,西藏100%的行政村(社區)有女性“兩(liang) 委”成員。
婦女健康保障條件進一步改善。實施母嬰安全及健康兒(er) 童行動計劃,婦女乳腺癌和宮頸癌篩查50餘(yu) 萬(wan) 人。落實孕產(chan) 婦住院分娩優(you) 惠政策,農(nong) 牧民孕產(chan) 婦住院分娩除享受全額醫療費用報銷外,還可以享受一次性住院分娩補助1000元和提前待產(chan) 生活補助300元。近五年來,西藏累計為(wei) 26.7萬(wan) 餘(yu) 名農(nong) 牧區孕產(chan) 婦提供住院分娩補助資金超過2億(yi) 元。西藏住院分娩率從(cong) 2012年的75.8%提升到2023年的99.15%,孕產(chan) 婦死亡率降至38.63/10萬(wan) 。2023年,參加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女性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17.73萬(wan) 人和161.52萬(wan) 人。
女性受教育水平顯著提升。義(yi) 務教育階段性別差距基本消除,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中女性在校生比例均保持在50%以上。
——兒(er) 童權利保障力度不斷加大
兒(er) 童權利保障製度進一步健全。西藏自治區人大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從(cong) 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hui) 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六個(ge) 方麵,對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作出規定。出台《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辦法》,通過人大法定監督職能,推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協調聯動機製和各項工作措施貫徹落實,加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源頭管控。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西藏自治區兒(er) 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西藏建有少年法庭32個(ge) ,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團隊82個(ge) ,未成年人一站式檢察詢問救助中心11個(ge) 。
兒(er) 童健康保障水平不斷提升。麵向6-36月齡兒(er) 童免費發放營養(yang) 包,約16萬(wan) 名兒(er) 童受益。2013年開始試點實施兒(er) 童營養(yang) 改善項目,2016年在74個(ge) 縣(區、市)實現全覆蓋,2021年將兒(er) 童營養(yang) 改善項目納入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和鄉(xiang) 村振興(xing) 工作。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出台西藏自治區母嬰安全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健康兒(er) 童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嬰兒(er) 死亡率降至2023年的5.37‰。
兒(er) 童關(guan) 愛保護體(ti) 係更加健全。組織開展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和困境兒(er) 童關(guan) 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和困境兒(er) 童基本權益得到全麵保障,監護體(ti) 係更加健全,關(guan) 愛服務更加精準高效,安全防護水平顯著增強。實施“福彩圓夢·孤兒(er) 助學工程”項目,累計發放助學金7662萬(wan) 元,有效維護了孤兒(er) 受教育權。西藏共有11個(ge) 兒(er) 童福利機構,持續提高孤兒(er) 、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最高達每人每月1982元。
——老年人權利保障成效顯著
養(yang) 老服務製度體(ti) 係不斷完善。西藏製定《關(guan) 於(yu) 推進養(yang) 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居家和社區養(yang) 老服務實施方案》《西藏自治區關(guan) 於(yu) 推進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的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編製養(yang) 老機構護理服務規範、人員管理規範、應急管理規範、食品安全規範等18項西藏自治區養(yang) 老機構地方標準。
養(yang) 老服務形式豐(feng) 富多樣。西藏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公建民營等方式引入社會(hui) 力量開展養(yang) 老服務,65家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wei) 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文化娛樂(le) 等服務。80家特困人員集中供養(yang) 服務中心對有意願集中供養(yang) 的老人提供集中供養(yang) 服務,截至2024年底,已集中供養(yang) 5836人。另外還為(wei) 7135人提供分散供養(yang) 。
適老化建設持續推進。印發《關(guan) 於(yu) “十四五”時期推進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工作的實施方案》,以“室內(nei) 行走便利、如廁洗澡安全、廚房操作方便、居家環境改善、智能安全監護、輔助器具適配”為(wei) 主要目標,對符合相關(guan) 標準、具備基礎改造條件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截至2024年底,累計為(wei) 2315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探索推進智慧養(yang) 老服務平台建設,2023年西藏首個(ge) 市級養(yang) 老服務質量指導中心正式投用,中心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數據庫為(wei) 基礎,提供體(ti) 征監測緊急救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等基本服務,讓養(yang) 老變得更加智慧、便捷。開展“科技助老、聯通美好”等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教育培訓活動,幫助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跨越“數字鴻溝”,方便日常生活。
——殘疾人權利保障更加有力
殘疾人康複事業(ye) 快速發展。西藏建立0-8歲殘疾兒(er) 童康複救助製度,2019年至2024年,為(wei) 9530餘(yu) 名0-14歲殘疾兒(er) 童提供手術、康複訓練、輔具適配等救助服務。為(wei) 7.3萬(wan) 人次殘疾人提供精準康複服務,為(wei) 6萬(wan) 人次殘疾人開展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殘疾人基本康複覆蓋率和輔助器具適配率都達到95%以上,處於(yu) 全國領先水平,殘疾人康複服務網絡進一步完善。
殘疾人社會(hui) 保障全覆蓋。城鄉(xiang) 殘疾人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均達到100%,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應補盡補,共計投入11億(yi) 元資金,補貼50餘(yu) 萬(wan) 人次。對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按照“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原則,納入農(nong) 村低保、臨(lin) 時救助和城鄉(xiang) 醫療救助範圍。
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推動殘疾人教育普惠發展,近5年來,3205名殘疾兒(er) 童隨班就讀,送教上門服務2604人,義(yi) 務教育入學率穩定在97%以上。截至2024年,西藏建有7所特殊學校,在校學生1035人,每人每年享受6000元“包吃、包住、包基本學習(xi) 費用”經費和公用經費。
促進殘疾人就業(ye) 創業(ye) 。製定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e) 、自主創業(ye) 、殘疾人就業(ye) 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職業(ye) 培訓、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e) 獎勵等專(zhuan) 項政策,全方位、多渠道為(wei) 殘疾人就業(ye) 創業(ye) 創造機會(hui) 。5年來,殘疾人就業(ye) 創業(ye) 培訓7476人次,2020年至2024年分別實現新增就業(ye) 354人、424人、521人、720人、862人,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速。黨(dang) 政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國有企業(ye) 近三年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e) 累計9564名。截至2024年,西藏城鄉(xiang) 持證殘疾人就業(ye) 人數達21237人。
殘疾人無障礙環境建設穩步推進。針對西藏特殊環境,在全國率先實施每戶3.5萬(wan) 元標準的少數民族邊境縣區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954戶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受益。在西藏全區實施無障礙旅遊戰略,為(wei) 觀光遊客提供優(you) 質服務。2016年8月,西藏自治區圖書(shu) 館首個(ge) 視障閱讀室正式對外開放。
八、人權法治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法治是人權最有效的保障。西藏深入推進依法治藏,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堅決(jue) 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西藏人權法治化水平持續提升。
——科學立法體(ti) 現尊重和保障人權
西藏通過製定地方性法規,貫徹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各項法律。截至2024年底,西藏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先後製定實施171件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規性質的決(jue) 議、決(jue) 定,其中現行有效136件、廢止35件,確保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經濟、社會(hui) 、文化、環境權利。
——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製約權力、監督權力,實現政府活動全麵納入法治軌道。出台《西藏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西藏自治區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西藏自治區重大行政決(jue) 策程序暫行規定》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推進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建立行政聽證製度,強化權力製約監督。依法公開政務信息,推動網絡執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拓展網絡安全、信息安全、數據安全和個(ge) 人信息保護等領域網絡執法監管。
——人權執法司法保障有力推進
西藏各級司法機關(guan) 以“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為(wei) 目標,依法保障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司法訴訟活動中,根據訴訟參與(yu) 人的需要為(wei) 其聘請翻譯或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審理案件、製作法律文書(shu) ,保障少數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參與(yu) 訴訟的權利。建立健全司法救助製度,2016年1月至2024年12月,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416件,結案1397件,發放司法救助金2869.15萬(wan) 元。
嚴(yan) 格貫徹落實罪刑法定原則和疑罪從(cong) 無原則,推進以審判為(wei) 中心的刑事訴訟製度改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依法保障律師閱卷、質證、辯護等權利,各級看守所規範設計建設律師會(hui) 見室,提高律師會(hui) 見工作效率。結合西藏地廣人稀實際,依托科技信息技術手段,設置遠程視頻會(hui) 見場所,配備遠程視頻會(hui) 見係統,拓寬會(hui) 見渠道,切實保障會(hui) 見,確保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開展。
監獄和看守所充分保障服刑人員和被監管人員的申訴、檢舉(ju) 、控告等權利,主動接受檢察機關(guan) 、執法監督員和社會(hui) 力量的監督。人民檢察院在派駐檢察之外創設巡回檢察製度,對西藏監獄和看守所實行巡回檢察,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服刑人員親(qin) 屬代表等人員擔任執法監督員。
——人權教育培訓和知識普及廣泛開展
深入開展以憲法為(wei) 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宣傳(chuan) 教育,出台《西藏自治區法治宣傳(chuan) 教育條例》《關(guan) 於(yu) 在全區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的第八個(ge) 五年規劃(2021-2025年)》《西藏自治區關(guan) 於(yu) 實行國家機關(guan)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在普法中普及人權知識。加強對公職人員的人權和法治知識培訓,“八五”普法以來,圍繞黨(dang) 內(nei) 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運用“學法風暴”線上學法平台,開展各類主題考試30餘(yu) 場次,參考人數超過160萬(wan) 人次。開好各級各類學校法治教育課程,在法治教育中融入人權知識,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覆蓋率100%。實施鄉(xiang) 村“法律明白人”培養(yang) 工程,截至2024年,選樹“法律明白人”2.21萬(wan) 名,培育“農(nong) 牧區學法用法示範戶”5863戶,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71個(ge) 。擴大村(社區)法律顧問隊伍,實現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加強憲法、民法典普及宣傳(chuan) ,各族人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蔚然成風,全社會(hui) 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和法治習(xi) 慣。
結束語
人權不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偉(wei) 大的名詞,更是一種切身體(ti) 驗和實際獲得。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西藏人民生活得幸不幸福,在他們(men) 的臉上就可以看到。今天的西藏,各族人民臉上都洋溢著幸福的笑容,恰如高原上綻放的格桑花,充分顯示出西藏人民享有廣泛人權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年來,美國等西方國家反華勢力和達賴集團出於(yu) 政治目的,罔顧基本事實,四處散播謊言,極力渲染所謂的“西藏人權狀況惡化”,這完全是假人權保障之名,圖分裂破壞之實。謊言重複一千遍依然是謊言,西藏的人權保障成就,不會(hui) 因為(wei) 謊言而被遮蔽、抹殺,西藏各族人民在新時代人權保障康莊大道上的堅定步履,不會(hui) 因為(wei) 謊言而徘徊或停歇,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人權的信心與(yu) 舉(ju) 措,不會(hui) 為(wei) 任何勢力所阻撓和遲滯。
春華秋實十餘(yu) 載,砥礪奮進正當時。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ye) 取得的曆史性成就,是沿著中國人權發展道路在雪域高原書(shu) 寫(xie) 的壯麗(li) 華章,力度前所未有,成就前所未有。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麵推進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新時代新征程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將繼續順應西藏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推動西藏人權事業(ye) 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續寫(xie) 雪域高原人權保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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